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市某供销合作社加盟店经营假种子案 2023年5月,江苏省盐城市农业农村局接江苏省某种业科技公司举报,该市东台市某供销合作社加盟店涉嫌以“常农粳X号”包装袋套包“津稻XXX”种子进行销售,侵犯其“津稻XXX”品种权。经盐城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实地检查并依法抽样送检,东台市某供销合作社加盟...
过失行为,如在不明知的情况下销售了假的或失去使用效能的种子,不能构成本罪。 客观要件:必须存在生产、销售假种子的行为,并且该行为导致了生产遭受较大、重大或特别重大损失。 综上所述,假种子案件中的刑事责任是严厉的,旨在保护农业生产的安全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对于生产、销售假种子的行为,法律将根据其造成的后果...
为全面查清茶某某、张某某涉嫌生产经营假种子的违法事实,维护全县种子市场秩序,减少和挽回经济损失,保护种子生产者和广大种植户的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案件线索,特通告如下: 一、当事人制作的假玉米种子,有两个显著的地方可以辨别真伪:假...
经查,尹某辉等犯罪嫌疑人涉嫌自行购买散装玉米种子,并通过李某锋和某彩印公司吕某制作的假包装袋进行品牌伪装。 他们还利用某种业公司的李某对种子进行筛选、包衣和袋装,最终制成成品对外销售,涉案金额巨大。此案是公安机关打击种子套牌侵权犯罪的又一典型案例。 套牌侵权是种业领域常见的犯罪手法,不法分子通过私自...
湖南郴州市假种子案件 2024年4月,郴州市农业农村局启动了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在此次行动中,执法人员依法从种子经营门店抽取了两份标注为广西某种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某郁香”杂交水稻种子。5月17日,他们又在广西某种业有限公司的郴州代理商处抽取了该公司生产的“又某郁香”杂交水稻种子,并送至检测机构进行品种...
假种子案件的调查和审判程序主要涉及对生产、销售假种子行为的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等一系列法律程序。以下是详细的解答: 一、立案阶段 立案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及相关法律规定,生产、销售假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即构成犯罪,应予立案追诉。具体立案标准包括: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
► 案件背景 2020年6月,范县张庄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案,称其购买的花生种子种植后,近半数种子未能出苗, 怀疑所购种子为假。接警后,民警迅速行动,对现场进行仔细勘查,并从报警人处了解事情详细经过。同时, 委托农技中心和种子管理站进行专业鉴定。鉴定结果显示,报案人播种的花生种子确为假冒伪劣产品。
截至事发时,当事人徐XX涉嫌销售假种子的案值已达15.2425万元。鉴于案值巨大,当事人已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磐石市农业农村局依法将案件移送至磐石市公安局处理,并抄送至磐石市人民检察院备查。2023年9月15日,伊通县农业农村局将两袋玉米种子送至北京玉米检测中心进行检测。2023年11月7日,检测报告揭晓,...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近日公布了全省2024年农资打假行政执法的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假种子案件共3起。接下来,将详细介绍其中一起案例:案例一:沈阳市农业农村局查处王某经营假番茄种子案。2024年4月,沈阳市农业农村局接到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的通知,反映某种苗(北京)有限公司投诉沈阳某种业有限公司涉嫌销售假种子和...
8月8日,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农业农村局在政府网公开了四起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其中三起均涉及经营假种子。具体如下:新沂市庄*芹农资经营部因经营假种子被查处,依据《种子法》第四十八条和第七十四条,涉案的600千克种子被没收,并罚款22000元。新沂市窑湾镇*侠农资门市同样因经营假种子被罚,其涉案的15千克种子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