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次 导言 一、“三顾”民法典:债法总则昙花一现 二、单行法之路:债法总则遥看近无 三、民法典定谳:债法总则曲终幕落 结论 导言 民法典颁布前,虽然多数学者主张应为债法总则独立设编或分编,俾可整合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的共通规则,学者之民法典建议稿亦均备有债法总则的独立编制,但最终通过的七编制的民法典...
关于债总的设置,王胜明曾撰文指出,“如果搞债法总则,最大的问题是债法总则的内容有相当部分和《合同法》的一般规定重复”;“不搞债法总则,合同编较为完整,侵权责任自身已有一般规定,未规定的适当参照合同编的规定比较实用”。此意味着,已经颁行的合同法固然不宜因为债法总则而失却完整性,...
我国民法典无债法总则之设置,并非偶然,而系数十年累积而成的强大立法惯性使然。立法史上,债法总则仅出现于1950年代第一次民法典编纂。此后出现两项抑制债法总则的关键因素:一是1960年代确立的静态财产所有与动态财产流转二分格局,二是1980年代侵权责任独立成编与合同编分庭抗礼。两项因素所代表的法典观念与技术通过民法...
关于债总的设置,王胜明曾撰文指出,“如果搞债法总则,最大的问题是债法总则的内容有相当部分和《合同法》的一般规定重复”;“不搞债法总则,合同编较为完整,侵权责任自身已有一般规定,未规定的适当参照合同编的规定比较实用”。此意味着,已经颁行的合同法固然不宜因为债法总则而失却完整性,即便尚未颁行的侵权责任法,其...
内容提要:我国民法典无债法总则之设置,并非偶然,而系数十年累积而成的强大立法惯性使然。立法史上,债法总则仅出现于1950年代第一次民法典编纂。此后出现两项抑制债法总则的关键因素:一是1960年代确立的静态财产所有与动态财产流转二分格局,二是1980年代侵权责任独立成编与合同编分庭抗礼。两项因素所代表的法典观念与技...
本文来源于朱庆育:《债法总则消亡史》,载《法学研究》2022年第4期。 【作者简介】朱庆育,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全文共18309字,阅读时间约46分钟。 内容提要:我国民法典无债法总则之设置,并非偶然,而系数十年累积而成的强大立法惯性使然。立法史上,债法总则仅出现于1950年代第...
立法史表明,债法总则之消亡历程,至少可上溯至1960年代的第二次民法典编纂。从1960年代开始,立法者一方面在政治经济学视角下,确立财产所有和财产流转二分格局——此二分格局与以规范效力为标准的债物二分相去甚远,另一方面致力于发掘侵权的责任色彩,将当事人之间的平行请求视角转换为...
内容提要:我国民法典无债法总则之设置,并非偶然,而系数十年累积而成的强大立法惯性使然。立法史上,债法总则仅出现于1950年代第一次民法典编纂。此后出现两项抑制债法总则的关键因素:一是1960年代确立的静态财产所有与动态财产流转二分格局,二是1980年代侵权责任独立成编与合同编分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