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以来,被告人侯元祥、侯静等人,在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的情况下,通过在网络上投放侯元祥虚假个人简历,在山东潍坊市、淄博市、青岛市黄岛区等地号脉问诊、销售自称抗癌的药物。2022年2月,侯元祥等人销售的“抗癌1号”“抗癌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