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类型的信赖利益与合同成立或生效有关,第二种类型的信赖利益则与生效合同的当事人相信自己的债权可以得到完全实现有关。两种类型的信赖利益的相同之处在于都是为了“使受害人处于合同从未订立的状态,而不是使其处于合同得到履行的状态”。因此,第二种类型的信赖利益损失尽管发生在合同生效之后,但对其救济旨在使...
信赖利益,通常指的是一方当事人基于对另一方当事人的信赖而产生的利益。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如果一方当事人因信赖对方而遭受了损失,那么这种信赖利益就应当得到法律的保护。这种保护体现在,如果因对方的不诚信行为导致合同未能成立或者合同无效,造成了信赖方的损失,那么不诚信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信赖利益与...
信赖利益指的是因信赖无效的法律行为为有效而所受的损害。具体来说,当个人或企业对某一法律行为(如合同)产生信赖,并基于这种信赖采取了一定的行动(如准备履约或实际履约),但后来该法律行为被认定为无效或被撤销,导致个人或企业遭受损失,这种损失就是信赖利益损失。 信赖利益的直接损失通常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准备履约...
信赖利益是一个法律概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释: ### 一、定义 信赖利益是指一方基于对另一方将与其订约的合理信赖所产生的利益。这种利益通常体现在为订立合同所做的必要准备而支出的费用上,如订立合同的费用、履行准备的费用等。当这种信赖因为另一方的行为(如欺诈、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等)而受到损害时,信赖方...
【名词解释】信赖利益 相关知识点: 试题来源: 解析 在合同订立等以当事人间具有特殊信赖关系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中,当事人信赖法律行为的有效而可得到的利益,理论上也将信赖利益归纳为当事人因相信该法律行为有效而所受的损害,也称消极行为上或消极契约上利益。信赖利益这一概念一般是在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的意义上使用...
期待利益与信赖利益两者之间有以下几点不同: 第一,两者的内涵不同。期待利益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期望通过合同履行获得的各种利益的总和,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和因违约而导致的现有财产的减损灭失和费用的支出。信赖利益是指无过错的一方当事人信赖合同完满履行,在订立和履行合同中支出的费用和代价。 第二...
关于原告主张的信赖利益保护原则,该原则是指行政相对人对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的合理性、正当性的信赖利益应当被保护,行政主体非经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更改已经生效的授益行政行为,如确因为公共利益需要而撤销和废止的,应对由此撤销和废止给行政相对人...
信赖利益和可期待利益是不一样的。期待利益与信赖利益两者之间有以下几点不同:第一,两者的内涵不同。期待利益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期望通过合同履行获得的各种利益的总和,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和因违约而导致的现有财产的减损灭失和费用的支出。
我国学者大多将固有利益与履行利益、信赖利益三者相并列,作为债法所保护的利益的三种类型。1 按照王泽鉴先生的定义,固有利益又称维持利益,是指被害人于其健康或所有权所受一切损害2。信赖利益和履行利益的区分,是对基于法律行为所引发的损害赔偿的分类。信赖利益者,指当事人相信法律行为有效成立,而因某种事实之发生,该...
信赖保护原则是指行政管理相对人对行政权力的正当合理信赖应当予以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生效的行政行为,确需改变行政行为的,对于由此给相对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补偿。(2分)其具体要求是:第一,行政行为一经作出,非有法定事由和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撤销或改变;(1分)第二,对于受益行政行为,事后即使发现有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