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会议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集体行使职权,必须通过召集和举行会议,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决定。 (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议事程序。一般包括四个环节,议案的提出、审议、表决和公布。常委会讨论决定的议案主要有四类议案:法律案、决定案、决议案、人事任免案。(来源:中国法学会网两库建设专栏,2018-09-07)...
(二)常委会的组成、产生和任期。全国人大常委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组成。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大相同,但两者任期的起止时间不同。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到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常务委员会为止”。 (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根据宪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规定,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