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被保险人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和投保人撤销其依据保险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所作出的同意意思表示的,可认定为保险合同解除。 第三条人民法院审理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时,应主动审查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是否具有保险利益,以及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是否...
2009年10月和2013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和《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解决新旧《保险法》衔接适用以及《保险法》保险合同章一般规定部分适用中存在的问题。今天发布的《解释三》着重解决《保险法》保险合同章人身保险部...
在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时,人民法院不应支持投保人主张的免除其如实告知义务的请求。这是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有义务向保险人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有关的重要事项,如果投保人没有如实告知,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或者拒绝赔偿。因此,即使在合同订立时,投保人没有尽到如实告知义务,也不能免除其义务。这是为了...
为正确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对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关于保险合同人身保险部分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解释: 一、人身保险保险利益 第一条【被保险人同意的形式】 保险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四条规定的“被保险人同意”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可以事前作出...
(三)(附全文文章来源:法之桥学校 上传时间:2015-11-字体:大中 年 月和 年 先后出台了关于适用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民保广、 年 月和 年 先后出台了关于适用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民保广、险人,保险法第 保险利益;第 险人,保险法第 保险利益;第条、 解释三第 条对保险法第 条和第 法第 ...
保险人因投保人、被保险人违反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享有解除合同权利的条款,不属于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 第十条保险人将法律、行政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情形作为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免责事由,保险人对该条款作出提示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保险人未履行明确说明义务为由主张该条...
在司法解释起草过程中,就投保人以外的第三人可否代投保人以第三人自己的名义支付保险费,存在一定的争议。肯定者认为,在《保险法》没有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第三人可以代交,并适用民法理论上第三人代为清偿制度。否定者认为,第三人代为清偿制度的引入会导致法律关系复杂,而且涉及反洗钱、反贿赂制度问题。保险实务中...
【要点提示】《保险法》第33条规定,除父母以外的其他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第34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上述立法的本意是为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本案投保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陆某某的...
同时,为了保障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正确适用保险法,统一裁判尺度,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公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
本书针对最新公布的保险法司法解释三,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权威起草人员进行了逐条解读和适用指导。本书的体例为:【法律规定】保险法解释三第五条:……;【适用解析】主要针对相关条文背景、含义进行解读;【实务指导】针对在司法实践中如何适用相关条文进行实务指导;【疑难解答】采用问答的形式,主要针对存在的疑难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