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 首先,保险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
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内容条款中各要素的含义与作用条款适用的条件与限制条款与其他相关法规的关系 条款目的和意义 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 规范保险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防止保险欺诈行为 促进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适用对象投保人 被保险人 保险人受益人 适用条件 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不...
第十六条 【如实告知义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30日不行使而...
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这段规定主要涉及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及其行使时效。简单来说,保险...
关于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三款发生保险事故的时间点的理解,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由于直接提供的法律依据中并未包含保险法的相关条款,因此无法直接引用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三款的具体内容。但基于一般法律理解和保险法的基本原则,可以对保险事故发生的时间点进行如下分析: 一、保险事故发生时间点的法律意义 保险事故的发生时间是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
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三款: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很多年前,保险公司都是因为没有在30日内拒赔,结果丧失解除权。而如今保司已经鲜有这种误操。不过有了受理回执单,至少保险公司不敢拖延理赔。 - 温州邵敬春律师于202
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三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
保险法在利用不可抗辩条款侧重保护被保险人的同时,设置了其他边界性规范以维护保 险人的合法利益。司法裁判需要调整请求权基础检索顺序、体系性解释《保险法》第十 六条第三款的规定,以准确适用不可抗辩条款。 第三部分是对所选案例的法院裁判的评析与总结。对比分析发现,最高人民法院就 ...
如果投保人在投保时未尽到告知义务,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但是根据法条的字面含义该法定解除权会受到限制,其一是在保险人知道后三十日内,其二是在合同订立后二年内.但是,如果实践中保险人是在合同订立二年后知晓情况,其解除权是否消失呢?第一种观点认为应该严格按照法条的字面含义,只要超过合同订立之日起两年,保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