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保险人未履行明确说明义务为由主张该条款不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规定,对于保险条款中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作为免责条款的,保险人只有提示的义务,无说明的义务,上诉人在保险合同的首部以红色
一、提示义务的重要性 保险法免责条款的提示说明义务是保险公司对投保人的告知义务之一,它的存在意义在于保护投保人的合法权益,使其在购买保险时充分了解保险公司的免责情况。保险公司有义务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列出免责条款,并向投保人进行充分的提示和说明,以确保投保人能够全面了解保险合同的内容和保险责任的范围。 二...
•“免责条款”不等于“免除义务”条款。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辨析依法享有的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F19 3.保险人对“免责条款”的提示与说明义务判断标准 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 并对内容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明确说明...
电子投保方式下,认定保险人是否对免责条款尽到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应综合具体因素考虑。 首先,保险人应举证证明其向投保人提供了免责条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二条规定,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投保的情况下,保险人可以通过网页、音频、视频等形式证明其履行了提...
保险法司法解释二 第10条 以禁止性规定作为免责事由的格式条款的提示和说明义务 理解与适用、裁判规则.pdf,保险法司法解释二 第10条 以禁止性规定作为免责事由的格式条款的提示和说明义务 权威理解与适用、典型案例裁判规则 目录 一、关联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
第四讲 保险法;3.保险人对“免责条款”的提示与说明义务 《合同法》第40条的一般规定;3.保险人对“免责条款”的提示与说明义务 免责条款的认定;3.保险人对“免责条款”的提示与说明义务 判断标准;3.保险人对“免责条款”的提示与说明义务 特别规定 下载文档 收藏 分享 赏 0...
一、理论基点——保险人对免责条款之“提示说明义务”概述 (一)“提示说明义务”的制度内涵和价值 为了保护保险消费者的权益,保险法规定了保险人的“说明义务”。它的核心是通过对缔约过程的过程控制,以使消费者在意思自治的基础上作出自愿的选择。 保险人的说明义务又包含两个部分:一是一般说明义务,二是提示说明...
在保险实务中,在平衡保险契约当事人利益基础上, 应当合理界定保险人履行提示、明确说明免责条款的范围,提高保险人提示、明确说明标准。在 目前各保险经营机构对履行提示、明确说明义务的形式规定各不相同,存在较大缺陷的情况下,应 推进保险条款通俗化,提高保险条款的可读性,尤其是对免责条款口语化、通俗化、标准化;...
它们往往以较小字体、无突出标识的形式出现,让人极易忽视。例如,某保险合同中对重大疾病的定义和理赔条件进行了严格限制,但这些限制并未明显标示,导致投保人在理赔时遭遇难题。保险公司的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根据《保险法》的规定, 发布于 2024-04-11 14:13・IP 属地云南 赞同 分享收藏 ...
基于公平原则,《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相应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可见,对于保险人的明确说明义务,我国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