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自颁布以来,共经历了四次修改。以下是具体的修改历程: 一、首次立法与海上保险规定 1992年11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该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对海上保险做了明确规定。这一立法举措标志着中国保险法律体系的初步建立,为后续的保险...
首次立法: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保险法》,这是建国来中国的第一次保险基本法。 首次修改:2002年,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并于2003年1月1日起实施。 最近一次修改...
第三类项目为立法条件尚不完全具备、需要继续研究论证的立法项目。 规划显示,除《金融稳定法》外,《公司法(修改)》《企业破产法(修改)》《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改)》《商业银行法(修改)》《保险法(修改)》都被列为第一类项目。 今年3月,有媒体提到,正在修订过程中的《保险法》草...
据财新报道,正在修订过程中的《保险法》草案中已新增提出:“若被接管的保险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依法进行保险业务转让的,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对保险合同进行合理变更。”图源:钛媒体 这是意在模仿日本在应对上世纪90年代末保险业“破产潮”时采用的方式——如果保险公司面临破产,可以通过修改合同下调存...
如果经过接管程序后保险公司依然存在问题,根据《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保险公司的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监管机关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对该保险公司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保险法》经过四次修改,对保险业的监管已经越来越完善,规定越来越细致。按照2015年修改后的《保险法》,无论财产险还是寿险公司,符合《破产法》...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五十七条中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二、将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中的“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
一、《保险法》需要与时俱进,从2023年就开始进行第五次修改的征求意见和专家研讨的阶段。 保险是一个跨界的行业,保险有自身的原理和体系。如果从法律角度来看,保险是一种合同或因合同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从经济学角度来看,保险就是一种风险管理、经济补偿,是一种减少损失的经济手段。但在我国,保险公司的成本畸...
本报讯(记者段春华) 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吴小平日前在京指出,中国即将加入WTO,《保险法》已到了非修改不可的地步了,保监会正着手准备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提交修改《保险法》申请。 吴小平说,以前政府部门都是以行政方式参与市场,而以后监管思路、监管方式、法律法规等都要转变,都要与WTO接轨。中国保监会已在完善法...
本篇将详细为大家解答“《保险法》修改部分的内容是什么”这个问题。1、删去第七十九条中的“代表机构”。2、将第一百一十一条修改为:“保险公司从事保险销售的人员应当品行良好,具有保险销售所需的专业能力。保……
第一次修正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