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社会保险条例》是南昌市发布的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和健全本市社会保险制度,保障退休、患病、失业、工伤或者患职业病、生育人员的基本生活和基本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安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
《工伤保险条例》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的条例,全文共八章、六十七条,是现行工伤保险制度最重要的法律依据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经办,优化社会保险服务,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维护用人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经办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
《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已经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3月...
发布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60号 《存款保险条例》已经2014年10月29日国务院第6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总 理 李克强 2015年2月17日 条例全文 存款保险条例 第一条 为了建立和规范存款保险制度,依法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保险机构,是指保险公司以及依法设立的农业互助保险等保险组织。第三条 国家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农业保险实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和协同推进的原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适合本地区实际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
南昌市职工社会保险条例是1994年3月29日南昌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的地方法规。1994年3月29日南昌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1995年4月29日江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1995年5月29日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号公告公布,根据1997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