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本公约的国家组成联盟,以保护工业产权。 (2) 工业产权的保护对象有专利、实用新型、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货源标记或原产地名称,和制止不正当竞争。 (3) 对工业产权应作最广义的理解,它不仅应适用于工业和商业本身,而且也应同样适用于农业和采掘业,适用于一切制成品或天然产品,例如...
巴黎公约自1883年起保护工业产权,涵盖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保障成员国国民在工业产权上的平等待遇。公约赋予非成员国国民在联盟国家有住所或营业所时的同等权益,申请人享有优先权,专利和实用新型为12个月,外观设计和商标为6个月。申请人需提交先前申请的副本,否则可能丧失优先权。公约支持将多...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 公 约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年月 日签订 年 月 日在 !##$ $ % ’( % ) 布鲁塞尔修订 年月 日在华盛顿修订 ’( * % ’ 年 月 日在海牙修订 年月 日在 (%+ * ’($) * % 伦敦修订 年 月 日在里斯本修订 ’(+# $ ’(*, 年月 日...
与商标权有关的国际公约 第五章 与著作权有关的国际公约 第六章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第六编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第一章 《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 一、《巴黎公约》产生的背景 二、《巴黎公约》的主要机构 三、 组织机构 四、 工业产权的范围 五、 基本原则 第二章 与专利权有关的国际公约 五、...
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涉及多国在工业、商业、农业和采掘业等领域的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等知识产权保护。公约自1883年创立以来,经过多次修订,旨在促进国际间的科技交流与创新。具体内容包括:保护范围广泛,不仅限于工业产品,还包括天然产品及各类制成品,如酒类、谷物、水果、矿产品、矿泉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我国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决定 (1984年11月14日通过)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967年斯德哥尔摩文本),同时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公约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予以保留,不受该款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