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指导原则规定了保健食品及其原料、辅料理化及卫生指标检验与评价的基本要求、功效成分/标志性成分检验方法、溶剂残留和违禁成分的测定要求。 2.本指导原则适用于保健食品的注册和备案检验。 二、基本要求 1. 保健食品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GB 16740)的各项要求和检验方法规定。对于不同配方、不同...
下载原文 注:若需要正式出版文本,请底部扫码咨询客服。 代替标准 卫法监发〔2003〕42号 现行标准 无 修改单 无 国别: 中国 英文名称: 中标分类: 无 ICS分类: 无 发布日期: 2020-10-31 实施日期: 2020-10-31 发布部门: 市场监管总局 发布号:
1.本指导原则规定了保健食品及其原料、辅料理化及卫生指标检验与评价的基本要求、功效成分/标志性成分检验方法、溶剂残留和违禁成分的测定要求。 2.本指导原则适用于保健食品的注册和备案检验。 二、基本要求 1. 保健食品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GB 16740)的各项要求和检验方法规定。对于不同配方、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