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根据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也就是说,立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指定的遗嘱执行人可以是立遗嘱人认为的可靠的人,如律师,自己的父母也就是小孩的外公外婆。这样做可以很大程度上防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