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六十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印纪影视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广东蓝火广告费48,312,000元;二、印纪影视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广东蓝火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以36,000,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10月24日起至该笔款项付清之日止,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