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知识产权强区战略,通过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促进我区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全面提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政策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原《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的通知》(明府办〔2022〕14号)因有效期满失效。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解释。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的通知 按专利创造第一、二、三档次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资助,(三)专利实施:企业年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每件给予一次性资助20万元,每件给予一次性资助20万元,第三章知识产权保护类资助第十五条专利商标侵权诉讼或应对...
实施知识产权强区战略,通过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促进我区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全面提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政策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