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国开展体育运动项目的科学、规范管理,适应国内外体育运动项目发展趋势,促进体育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体育运动项目,是指由国际奥委会、亚奥理事会、国际单项体育组织设立或具有中国特色和民族特点的体育运动项目。国家体育总...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体育运动项目,是指由国际奥委会、亚奥理事会、国际单项体育组织设立或具有中国特色和民族特点的体育运动项目。国家体育总局(以下简称“总局”)负责体育运动项目的立项审批和管理。 第三条立项原则: (一)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促进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全面发展。以发展奥运会比赛项目为重点,鼓励创造优异运...
第一条为加强对我国开展体育运动项目的科学、规范管理,适应国内外体育运动项目发展趋势,促进体育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体育运动项目,是指由国际奥委会、亚奥理事会、国际单项体育组织设立或具有中国特色和民族特点的体育运动项目。国家体育总局(...
废止 体育运动项目立项管理办法1 废止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9号公布的《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06年12月26日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体育运动项目立项管理办法》自2014年9月1日起废止。 2 体育运动项目立项管理办法 (2006年12月26日国家体育总局公布,体竞字〔2006〕124号) 第一条...
体育运动项目立项管理办法,《体育运动项目立项管理办法》意在为加强对我国开展体育运动项目的科学、规范管理,适应国内外体育运动项目发展趋势,促进体育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体育运动项目,是指由国际奥委会、亚奥理事会、国际单项体育组织设立或具有中国特色和民族特点的体育运动项目。国家体育总局(以下简称“总局”)负责体育运动项目的立项审批和管理。 第三条 立项原则: (一)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促进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全面发展。 以发展奥运会比赛项目为重点,鼓励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