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所属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在监督抽查中发现危大工程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施工单位整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
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规定的内容进行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
对于危大工程施工方案里面编制依据为()。A.建办质【2020】48号B.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1号C.建办质【2018】37号D.建办质【2018】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