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年7月25日,伯尼尔公约正式发布,由欧洲六国(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和比利时)以及中国、日本、印度和拉脱维亚等12个国家共同签订。然而,当伯尼尔公约在奥地利和捷克共和国附近签订后,它就成为最具影响力的国际法条款之一。 伯尼尔公约的目的是阻止战争,强调政治解决发生在欧洲的争端,并最终实现和平与安全。
《伯尼尔公约》全称为《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尼尔公约》,是国际上最重要的知识产权条约之一。1992年,中国正式加入该公约,成为了该公约的第95个成员。在加入《伯尼尔公约》之前,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例如,国内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尚未完善,侵权行为难以得到有效遏制。而加入该公约后,中国开始逐步建...
伯尼尔公约根据联合国大会惯例被视为发展中国家的任何国家凡已批准或已加入由本附件作为其组成部分的此公约文本但由于其经济情况及社会或文化需要而又不能在当前作出安排以确保对此公约文本规定的全部权利进行保护者可在其交存批准书或加入书的同时或在不违反附件第五条第一款c项的条件下在以后任何日期在向总干事提交...
1886年9月9日,伯尼尔公约诞生,历经多次修订,中国最终加入其中。公约特别关注文学和艺术作品的汇集形式,如百科全书和选集,第二条第五款明确指出,这些作品的汇集本由于其内容的选择和整理,被视为独立的智力创作,应受到与单个作品相同的版权保护。值得注意的是,伯尼尔公约主要关注的是那些由作品构成的...
伯尼尔公约,修订于1971年7月24日的巴黎会议,源于各成员国对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创作者权益的共同追求。这些成员国认识到1967年斯德哥尔摩修订会议的重要性,决定在此基础上对公约文本进行修正,但保留了原公约第一至二十条及第二十二至二十六条的内容不变。会议中,经过全权代表们的充分讨论和验证全权证书...
伯尼尔公约 (1971年7月24日于巴黎修订) 1886年9月9日签订,1896年5月4日在巴黎补充完备,1908年11月13日在柏林修订,1914年3月20日在伯尔尼补充完备,1928年6月2日在罗马修订,1948年6月26日在布鲁塞尔修订,1967年7月14日在斯德哥尔摩修订,1971年7月24日在巴黎修订,1979年9月28日更改。 本同盟各成员国,共同...
《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并非首次确立最惠国待遇的公约。最惠国待遇是国际经济法中的重要法律制度,其历史可追溯至12、13世纪,且通常在贸易、关税等领域中提及和应用。而《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主要关注的是版权保护问题,其核心原则包括国民待遇原则、自动保护原则、独立保护原则和最低保护限度原则,并未直...
你看,从作品创作出来那一刻起,就有这么多规则在保护着它,让创作者能安心地创作,不用担心自己的心血被别人随便拿去用。说到底,伯尼尔公约就是要告诉大家:创作不容易,咱们得尊重每一个创作者的劳动成果。就像种地的农民伯伯要保护自己的庄稼一样,创作者的作品也需要这样的保护。
伯尼尔公约第三十二条规定,此公约在同盟成员国之间以及其适用范围内,取代了1886年9月9日的伯尔尼公约及其后续修订文本。对于那些未批准或加入此公约的同盟成员国,以前的文本在其适用范围内仍然有效,除非另有规定。对于非同盟成员国成为此公约的缔约国,除非第三款有特殊说明,对同盟成员国中不受公约约束...
伯尼尔公约附件规定了发展中国家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援用的权利。第一条中,国家在经济或文化需求无法满足公约全部要求时,可在批准或加入公约时声明适用第二条或第三条中的权利,声明有效期十年,可每十年顺延一次。若不再被视为发展中国家,声明将失效。第二条涉及非专有许可证的发放,适用于印刷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