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规定于《刑法》第二百零六条,是指违反国家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国家发票管理法规,非法印制、复制或者使用其他方法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
经鉴定,涉案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有 68 份系伪造、票面额累计人民币938 万余元,其余 1119 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系真发票 蒋正喜、李叔亮二人违反国家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二人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巨大,其行为亦均已构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
律师评析: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犯罪构成,客体上侵犯了国家税收管理制度,特别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客观上实施了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其系负刑事责任的主体,包括单位和个人;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其无印制或者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而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案...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规定于《刑法》第二百零六条,是指违反国家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国家发票管理法规,非法印制、复制或者使用其他方法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