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是刑法中明确规定的罪名,律图提供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的认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的立案标准、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的量刑标准、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
所谓印章,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刻制的以文字、图记表明主体同一性的公竟、专用章,它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从事民事活动、行政活动的符号和标记。作为本罪犯罪对象的印章,须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侵犯国家机关的印章不构成本罪。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
惩治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等 破坏营商环境犯罪典型案例 案例一 姜某帅等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伪造身份证件,伪造武装部队印章案 【基本案情】2019年至2023年3月间,姜某帅根据他人提供的信息,采用自行制作的方式,为朱某升、付某民、王某华等人伪造国家机关证件80个、国家机关公文2件...
2023年7月5日至14日,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以姜某帅、朱某升、付某民、王某华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等罪名分别移送起诉。2023年7月28日至11月8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作为本罪犯罪对象的印章,须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侵犯国家机关的
2023年7月5日至14日,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以姜某帅、朱某升、付某民、王某华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等罪名分别移送起诉。2023年7月28日至11月8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罪,伪造身份证件罪,伪造武装部队印章罪对姜某帅提起公...
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的立案标准主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根据该法规,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的行为被视为犯罪,无论是否造成实际损失,都应当立案追究。法规 一、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的定义 伪造公司、企业印章是指无权制作的人冒用公司、企业名义,非法制作印章的行为。这里的“印章”包括公司、企业用...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是指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行为.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活动的声誉;同时构成对社会公共秩序的侵犯.本罪犯罪对象的印章,必须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侵犯国家机关或自然人的印章不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不一定构成犯罪,需满足以下要件,罪名才成立: 1. 伪造行为造成实际损失,构成诈骗罪或破坏生产经营罪; 2. 伪造行为未造成实际损失,但足以使他人产生误解,构成诈骗罪或破坏生产经营罪的未遂; 3. 伪造行为未造成实际损失,且不足以使他人产生误解,不构成犯罪。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