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某、岑某、庄某指使檀某公司、洲某公司工作人员以投资中某中基集团实际控制的多家空壳公司股权为名,使用庄某伪造的财务数据、贸易合同设计内容虚假的私募基金产品,将单一融资项目拆分为数个基金产品,先后以檀某公司、洲某公司、云某公司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行39只私募股权类基金产品。上述三家公司均在基金业协...
以大莫律师团队所办理过的“伪私募基金“的非法集资案件中,募资公司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以员工对身边亲友进行“杀熟”为手段,蒙骗投资人把投资款支付到自然人账户或者是涉案的公司账户,接着把募资过来的资金转移到通道账户,再通过通道账户转移到洗钱的公司账户或自然人账户,造成了投资人巨额损失。02 投资人不具有...
承办检察官徐弘艳从本案出发,介绍了涉私募基金犯罪的特点:“私募基金类非法集资案件主要表现为两大类:一类是徒有虚名的伪私募,无资质、不备案、资金无托管、对象无门槛;一类是虚有其表的真私募,管理人经登记、产品有备案,但公开销售、凑...
中基协提到,由于甲某任B公司高管期间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符合“任职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运作正常、合规稳健”要求;C公司的投资规模、盈利情况不符合“运作良好、合规稳健并具有一定经营规模的企业”。 三是申请登记为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的A公司法定代表人甲某曾在B私募公司任职,主要从事研究分析、运营管理工作...
你听说过“伪私募基金”犯罪吗?到底是怎么回事?来看下面的视频↓ 检察官说法: 个人投资者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才能购买私募基金产品:(一)单个投资者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二)资产收入有要求,个人金融资产(包括存款、股票、基金、理财产品等,不包括房产等固定资产)超过300万元,或者...
2021年至今,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私募基金犯罪2085人。2021年至2023年10月31日,全国法院共判决私募基金犯罪1888人。下一步,“两高”将持续加大对私募基金领域犯罪惩治力度,坚持穿透式审查认定思路,准确认定“伪私募”,对以私募为名实施非法集资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能让犯罪分子穿上私募的伪装而逃避法律制裁。
这预示着,“伪私募”有望被全面清理。业内人士向经济导报记者表示,“伪私募”一般拥有4个特征:一是公开募集,通过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短信、微信、博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没有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二是保本保息。虚构或夸大投资项目...
4、 未在协会备案的。以私募基金的名义宣传,但并未在基金业协会办理产品备案的。 刨根问底,做理性投资者 搞清楚了什么是基金,在哪里买基金,真正做投资前,还要做到如下几步: 1、 辨标的 常见的基金分类包括股权型、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等。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属于一级市场投资,包括PE、VC、并购...
这就是张业强等人非法集资案,该案在2023年5月入选最高检第四十四批指导性案例。在翁良勇的讲述过程中,投资者亦可按迹循踪,区分真私募和“伪私募”。 图为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翁良勇汇报现场 摄影/吴晓璐 发行133只私募基金 累计募资超76.81亿元 ...
人民网北京12月23日电(王仁宏)为进一步完善私募基金规则体系,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促进实体经济稳定健康发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今日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2019年版)》。 据一位接近监管的知情人士透露,近年来伴随着私募行业的快速发展,部分私募基金偏离投资本质,从事借(存)贷等“伪私募”行为,规模和风险急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