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二、1-10级工伤鉴定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
三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一手全肌瘫肌力≤2级;脑脊液漏伴有颅底骨缺损不能修复或反复手术失败;面部中度毁容;全身瘢痕面积≥60%,四肢大关节中1个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2并有轻度毁容;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等。 5、五级伤残 五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多项者;全身瘢...
9、九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10、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伤残鉴定具体流程如下: 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 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
一级伤残: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 二级伤残: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三级伤残: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四级伤残:器官严重缺损或...
十级伤残: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 这些伤残等级的划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劳动者的实际情况进行鉴定的。鉴定结果将直接影响劳动者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具体标准可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本标准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10个等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致残程度等级划分依据见附录A。 一级 5.1.1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 1) 持续性植物生存状态; 2) 精神障碍或者极重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16180-2006《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与GB/T 16180-200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将总则中的分级原则写入相应等级标准头条; --对总则中4.1.4护理依赖的分级进一步予以明确; ...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七级 八级 九级 十级 附则6.1 遇有本标准致残程度分级系列中未列入的致残情形,可根据残疾的实际情况,依据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并比照最相似等级的条款,确定其致残程度等级。6.2 同一部位和性质的残疾,不应采用本标准条款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款两次以上进行鉴定。6.3 本标准...
四级伤残: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存在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需要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具体包括以下情形:1)中度智能损伤;2)重度癫痫;3)精神病性症状,经过系统治疗1年后仍缺乏社交能力者;4)单肢瘫肌力≤2级;5)双手部分肌瘫肌力≤2级;6)脑脊液漏伴有颅底骨缺损无法修复或反复手术失败者;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