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4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审计 为落实《关于进一步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有关问题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2〕14号),促进新股发行中会计师事务所归位尽责,进一步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现就会计师事务所执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公司审计业务的监管风险进行提示。
需要金币:*** 金币(10金币=人民币1元) 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4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审计.pdf 关闭预览 想预览更多内容,点击免费在线预览全文 免费在线预览全文 该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如果侵犯了您的个人权益,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 下载文档 收藏 分享赏 ...
为落实《关于进一步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有关问题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2〕14号),促进新股发行中会计师事务所归位尽责,进一步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现就会计师事务所执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公司审计业务的监管风险进行提示。 一、会计师事务所IPO审计项目质量控制 会计师事务...
为落实《关于进一步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有关问题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2〕14号),促进新股发行中会计师事务所归位尽责,进一步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现就会计师事务所执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公司审计业务的监管风险进行提示。 一、会计师事务所IPO审计项目质量控制 会计师事务...
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4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审计 为落实《关于进一步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有关问题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2〕14号),促进新股发行中会计师事务所归位尽责,进一步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现就会计师事务所执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公司审计业务的监管风险进行提示。
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4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审计 为落实《关于进一步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有关问题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2]14号),促进新股发行中会计师事务所归位尽责,进一步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现就会计师事务所执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公司审计业务的监管风险进行提示...
在监管实践中,我会发现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审计业务中存在一些共性问题,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产生了不利影响。 为了提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审计业务监管风险,增强监管针对性,根据我会《关于进一步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有关问题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2]14 号),制定...
《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关于印发《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4 4 号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审计》的通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审计》的通知 中国证监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监管局,上海、深圳专员办,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 当前,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面广、影响大,关系到广大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受到媒体...
今后将陆续制定新的会计监管风险提示,并按顺序编号印发。 为落实《关于进一步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有关问题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2]14 号),促进新股发行中会计师事务所归位尽责,进一步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现就会计师事务所执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公司审计业务的监管风险进行...
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4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审计 为落实《关于进一步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有关问题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2〕14号),促进新股发行中会计师事务所归位尽责,进一步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现就会计师事务所执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公司审计业务的监管风险进行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