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工作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我们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通过财会字〔1996〕19号文件公...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工作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我们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通过财会字〔1996〕19号文件公...
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可分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出纳,财产物资核算,收入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支出)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资金核算,往来结算,总账报表,稽核,会计档案管理等。实行会计信息化、应用管理会计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相应会计工作岗位,也可以与其他工作岗位相结合。 第十三条 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
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可分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出纳,财产物资核算,收入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支出)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资金核算,往来结算,总账报表,稽核,会计档案管理等。实行会计信息化、应用管理会计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相应会计工作岗位,也可以与其他工作岗位相结合。 第十三条 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应当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工作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我们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通过财会字〔1996〕19号文件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