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我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第五条 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企业从政府取得的经济资源,如果与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活动密切相关,且是企业商品或服务的对价或者是对价的组成部分,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等相关会计准则。(二)所得税减免,适用《企业...
4、对于前期差错的政府退回,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作为前期差错更正进行追溯调整。 政府补助-分类计量 政府补助-退回 三、特定业务 (一)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 应当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财会〔2017〕15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中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 第三条政府补助具有...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本准则)规范了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 列示和相关信息的披露。企业应当根据政府补助的定义和特征对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进行判断, 并按照本准则的要求对政府补助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和列报。 政府向企业提供经济支持,以鼓励或扶持特定行业、地区或领域的发展,是政府进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中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 第三条政府补助具有下列特征: ...
第十八条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本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
第十九条 本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同时废止。 财政部此前发布的有关政府补助会计处理规定与本准则不一致的,以本准则为准。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财会[2006]3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