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登记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在1998.12.03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登记代理活动,保障企业登记代理机构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登记代理机构,是指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接受委托,从事企业登记代理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中介服务机构。第三条 ...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登记代理活动,保障企业登记代理机构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登记代理机构,是指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接受委托,从事企业登记代理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中介服务机构。 第三条 企业登记代理机构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 企业登记代理机构办理代理...
一、企业登记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在2003年2月27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中确认已失效。 二、暂行办法规定设立企业登记代理机构需要符合条件,有三名以上具有企业登记代理资格的专职业务人员。 中介服务机构申请开展企业登记代理业务也需要有三名以上具有企业登记代理资格...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登记代理活动,保障企业登记代理机构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登记代理机构,是指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接受委托,从事企业登记代理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中介服务机构。 第三条企业登记代理机构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指导和监督。
1、企业登记代理机构管理暂行方法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企业登记代理机构管理暂行方法第一条为了标准企业登记代理活动,保障企业登记代理机构和委托人的 合法权益,制定本方法。第二条 本方法所称企业登记机构,是指依照本方法的规定,接受委托, 从事企业登记代理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中介效劳机...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登记代理活动,保障企业登记代理机构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登记代理机构,是指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接受委托,从事企业登记代理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中介服务机构。 第三条 企业登记代理机构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指导和监督。
武汉市工商局为了规范企业登记代理机构的审批程序,加强对代理机构的管理,根据国家工商局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了《企业登记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 该意见对代理机构的审批条件、程序、资格审批、管理、代理人员、年检、变更手续和有效期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特别是对于代理人员的聘用和管理提出了要...
为了贯彻《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精神》,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局务会议讨论决定,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已颁布的《企业登记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中超越《行政处罚法》规定处罚权限的内容集中进行了修改。 第十条改为“具有企业登记代理资格的人员变换企业登记代理机构或者辞...
为了规范我市企业登记代理机构的审批程序,加强对代理机构的管理,根据国家工商局《企业登记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工商企字(1996)第36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企业登记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