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尽管“损害生态环境要付出代价”早已成为共识,但在早年间,因制度的缺失环境损害赔偿一直处于“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尴尬境地。也正因为如此,在此前的渤海湾溢油污染、松花江水污染、常州外国语学校土壤污染等诸多事件中,公共生态环境损害未得到足额赔偿,受损的生态环境未得到及时修复。2015年,中...
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是各地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常常遇到的老大难问题。为破解这一困局,推动落实“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理念,国家自2015年底部署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2017年10月,南通市在江苏省率先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试点工作,至今已累计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900件,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环境污...
期间,以案件办理为抓手,以修复生态环境为核心,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困局。2018年至2022年共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1件,总计涉案金额368.5468万余元。积极共建生态环境保护“府院协作”实践基地,2021年8月,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安顺学院、大西桥镇中所村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书...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目的就是要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使违法企业承担应有的赔偿责任,使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的修复,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不合理局面。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不仅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而且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作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组...
截至目前,全市办理赔偿案件1283件,赔偿量化金额约3.8亿元,推进修复土壤约85.0万立方米、地表水约98.3万立方米、林地(含农田、森林、湿地等)约160.4万平方米,清运固体废物约12.5万吨,推进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有效破解“企业污染、群...
“发生生态环境损害的资源与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是目前我们损害赔偿案件的主要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和执法监督处处长朱晓晨告诉记者,环境违法者不仅要受到法律的惩处,还要对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进行赔偿,打破“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这也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施的根本所在。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都...
据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环保督察、行政处罚等工作,多措并举、持续发力,办理了一批重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件,体现了生态环境部门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表明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困局的坚定决心和坚决态度。
损害生态环境事件时有发生。以往,由于制度缺失等原因,违法企业或个人只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并不对环境损害进行赔偿和修复,逐渐形成了“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 谁损害了生态环境,谁就得付出经济代价。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
”生态损害赔偿是一项全新的改革创新工作。为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困局,2017年9月,南通结合地方实际,在省内率先出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南通经验”,全国推广。今年,在总结前期...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此前诸多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事件中,由于制度缺失、依据不足等原因,生态环境受损后未能得到足额赔偿或及时修复,造成“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国家通过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人,除依法追究刑事或行政责任外,还追索因其行为导致的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