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参考文章 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制造业研发费用1...
答: 你好,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告中,只提及2021年10月增加一次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并没有发布四季度继续加计扣除的政策。 第三季度所得税申报表中加计扣除: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其他企业按75%加计扣除),是填账上的金额还是...
2×21年1月,甲公司(制造业企业)进行新专利技术研发。该项无形资产于2×21年12月1日达到预定用途,并作为管理用无形资产入账,共发生研发支出1000万元,其中研究阶段支出300万元,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前发生的支出为100万元,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600万元。假设税法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
您好,这个题目不全吧这个
“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制造业按100%加计扣除)”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