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同时执行我部2017年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财政部 2017年3月31日 附件下载: 附件:《企业会...
执行我部于2017年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的企业,应同时执行本准则。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
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同时执行我部2017年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hqkc.hqwx.com/uploadfile/2017/0417/20170417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