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应用指南第74页“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设立子公司或对子公司增资的,需要将该非货币性资产调整恢复至原账面价值,并在此基础上持续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因此在编制合并报表时,该项无形资产应当还原到其在母公司个别报表层面的原账面价值(零值)。编制抵销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