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状主义是指在法律的框架下,侦查行为必须首先得到法官的预先批准的一种原则。其定义主要包括以下几点:核心理念:侦查行为需得到法官预先批准。这是令状主义最核心的要求,旨在确保侦查活动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司法监督:一切侦查活动都处于司法的严密监督之下。这一制度设计旨在防止侦查权力滥用,保护公民的个...
总的来说,令状主义是司法权对行政权力的一种制衡机制,它通过预先的司法审查,将侦查活动置于法治的轨道上,维护了社会秩序和个人自由的平衡。
令状主义是指,实行强制处分原则上必须基于经过司法审查的令状。具体而言,为防止侦查机关实施一般性的、探索性的侦查活动,应当把决定可否实施强制处分的权限与执行强制处分的权限分割开来,原则上只能基于作为中立、公平的第三人的法官所认可的“正当理由”,才能根据特定且明示的令状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搜查的场所...
令状主义及其适用程序初探 ——兼谈我国刑事司法命令程序的重构 彭海青 内容提要:令状程序是令状制度中的核心内容,国外刑事司法令状程序比较完备。我国也存在刑事司法 命令,但由于法律文化传统与宪政制度的差别,导致与国外令状制度在内容与原理上的差异。根据我国国情, ...
四、伴随逮捕的无令状搜查 如前所述,令状主义的基本精神在于限制国家公权力任意侵犯宪法赋予国民的基本权利,尊重与保障人权。虽然搜查证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或检察长签发,在这个意义上我国的搜查证并不是经过司法审查的令状,但正因为如此,更应该遵循令状主义...
建立我国的令状制度,可以由检察机关签发,这一选择基于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地位和客观公正义务。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对侦查权进行监督,有助于维护公民基本权利。同时,通过强化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的制约,可以构建以检察官为中心的侦查程序诉讼结构,符合我国二元司法体系。具体设想中,侦查机关在实施...
西方国家的令状制度,亦称强制侦查令状制度、司法令状制度,是指侦查机关只有在获得法官签发的令状后,才有权实施扣押、搜查、监听及拘捕等强制侦查行为的制度。它要求侦查机关必须得到授权,才能实施相关强制侦查行为。侦查人员即使在紧急情况下采取强制侦查措施,也必须事后得到司法官员的认可,否则应立即纠正,且所取得的证据...
韩国令状主义适用原则有( )。A.适用 于韩国法院和侦查机关的所有强制处分,以事前令状为原则。B.当犯罪嫌疑人为现行犯,或犯有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 3年以上的罪
令状主义 翻译 Litigationism 以上结果来自机器翻译。
令状主义,即原则上由法官事先批准,一切侦查行为必须接受司法审查,给予权利受到侵害的人以司法救济,使侦查这一类最容易侵犯个人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直接受到独立、公正的法官的审查,以司法权抑制侦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