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购的租赁货物指在租赁关系终止后,承租人支付租赁物的残值或者合同约定价值之后获得的租赁物。留购是指进口的时候是以“暂时进出口”贸易方式进口的货物,经用户使用以后决定购买。购买时,客户只需向进口地海关申请,并补交相应的税费,海关解除监管,货物的所有权就贵用户了。
在租赁期间,租赁公司拥有租赁物的所有权,但最终将货物卖给承租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在融资租赁中,如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拍卖或变卖,经申请执行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将该项财产作价后交付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或者交付申请执行人管理;申请执行人拒绝接收或管理的,退回被执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