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是新闻写作的基本方法,也是一条报道原则。它寓理于事,把不雅点隐蔽在对事实的报道中,使人们在接受事实的同时接受记者的意见。它符合人们从新闻中主要是了解事实和新闻文体的基本特征,因而是能潜移默化地影响受众,更具说明力。用证据说话,用法律析案,深入浅出,原来可以这么有趣。吴法天不是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