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车位产权属于国家。人防车位是指在不妨碍防空功能和满足业主需要的前提下,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设置的停车位。其建设是基于国防安全等公共利益的考虑,是国家国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人防工程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这意味着人防车位的产权并不属于开发商或全体业主,而是由国家行使所有者权能。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房产纠纷 0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
人防车位产权属于国家。人防车位是占用人防工程面积开发的地下停车位,其产权在法律上归国家所有,这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所规定的。具体来说,人防车位是开发商根据《人民防空法》规定建设的地下人防工程,然后将其改造为停车使用。虽然开发商作为投资者在建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五条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国家对人民防空设施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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