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海法院在判决中认定,按误工期3个月赔偿余某误工费。 据了解,在以交通事故为代表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中,一方当事人(被告)对另一方(原告)提出的误工期限、护理期限、营养期限等要求进行鉴定或重新进行鉴定的情况不断增多。而同意鉴定的案件,原有的期限绝大多数被改变或推翻。这说明双方当事人关于误工期和误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