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7号)、《关于印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具体问题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函》(人社厅函...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省内跨市(指设区的市,含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下同)流动就业的,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执行人社部规〔2016〕5号文件对跨省流动就业人员的规定。 二、关于缴费信息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参保人员按人社部规〔2016〕5号文件第二条规定,将1998年1月1日之前的缴费相应年度...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已于2015年10月起施行.这是第一部以部令形式颁布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方面的部门规章.技工... 梅淑怡,齐琦,李晓恒 - 中国职协优秀科研成果获奖 被引量: 0发表: 2016年 关于印发《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
1.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人社部规20171号文件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人社规201712号 [J] . 无12 . 山东政报 . 2017,第018期 2.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人社部规20171号文件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
您好,北京中阔律师事务所周律师为您解答,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
(人社部规〔2016〕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行政区域内跨统筹地区转移接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一、我省行政区域内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含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照人社部规〔2016〕5号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二、人社部规〔2016...
一、关于省内跨市流动就业人员转移接续。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省内跨市(指设区的市,含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下同)流动就业的,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执行人社部规〔2016〕5号文件对跨省流动就业人员的规定。 二、关于缴费信息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参保人员按人社部规〔2016〕5号文件第二条...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社部规[2016]5号文件明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5号)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社部规〔2016〕5号文件的通知 鄂人社发〔2017〕13号 各市、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行政区域内跨统筹地区转移接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遵...
人社部规〔201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实施以来,跨省流动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总体运行平稳,较好地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