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人社字〔2021〕64号 全文有效 2021.5.12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国家税务局...
申报人员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业绩等相关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 继续教育要求按照《浙江省经济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浙人社发〔2016〕64号)执行。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职称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职称管理服务平台...
浙劳社老〔2002〕64号 ZJSP13-2002-0033 失效,实际已没有实施。 115 关于简化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人员计划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浙人计〔2001〕240号 ZJSP13-2001-0001 失效,实际已没有实施。 116 关于返还2000 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调剂金的通知 浙劳社老〔2001〕65号 ZJSP13-2001...
(三)本通知所称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系指按鲁政办发〔2011〕64号等文件规定办理一次性补缴参保手续的人员,以及按鲁人社发〔2015〕29号等文件规定以个人身份补缴、补缴前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没有可以认定的视同缴费年限、补缴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后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 (四)确定本人月...
浙人社发〔2021〕36号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落实数字化改革要求,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省厅对2020年12月31日以前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在原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基础上,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原行政规范性文件转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