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实施后相关政策衔接的请示》(京人社养文〔2018〕187号)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考虑到机关事业单位已经全面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对于2014年10月1日以后,公务员及参公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办理了正式调动或辞职、辞退手续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应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人社厅函(2019)185号为《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具体操作可以在本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