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人工智能指不能真正实现推理和解决问题的智能机器,比如语音识别、自动驾驶、图像识别等等; 强人工智能具人类所有认知能力; 超人工智能在所有领域超过人类。目前人工智能的发展仍然处于弱人工智能阶段,因此当前并不能够制定出关于人工智能的完整的法律制度。 人工智能的法律规制需要和具体的领域结合起来,在每一个细分领域...
目前人工智能的发展仍然处于弱人工智能阶段,因此当前并不能够制定出关于人工智能的完整的法律制度。 人工智能在过去的二十年中,在机器学习、知识图谱、自然语言处理、计算机视觉、人机交互、生物特征识别等相关技术方面取得了突破,并表现出技术平台开源化、专用人工智能向通用人工智能发展以及从感知智能向认知智能迈进的趋势。
目前人工智能的发展仍然处于弱人工智能阶段,因此当前并不能够制定出关于人工智能的完整的法律制度。 人工智能在过去的二十年中,在机器学习、知识图谱、自然语言处理、计算机视觉、人机交互、生物特征识别等相关技术方面取得了突破,并表现出技术平...
目前人工智能的发展仍然处于弱人工智能阶段,因此当前并不能够制定出关于人工智能的完整的法律制度。 人工智能在过去的二十年中,在机器学习、知识图谱、自然语言处理、计算机视觉、人机交互、生物特征识别等相关技术方面取得了突破,并表现出技术平台开源化、专用人工智能向通用人工智能发展以及从感知智能向认知智能迈进的趋势。
人工智能的法律规制路径:一个框架性讨论 作者:汪庆华,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来源:《现代法学》2019年第2期。本文注释已略,建议阅读原刊。本文已获得作者和刊物的授权。 法学学术前沿联系和赐稿邮箱:fxxsqy@163.com ,前言责任编辑:帅仁策 王秋阳 摘要:中国、美国和欧盟在人工智能的法律规制上初步呈现出自身的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