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063号建议的答复 人社建字〔2017〕105号 您提出的关于养老保险追诉期和自主选择参保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追缴时限问题。《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为劳动保障行政执法时效规定,系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制定。同时,该条按照行政处罚法第...
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机构沿革 发文字号:人社建字〔2017〕105号 公布日期:2017.07.27 施行日期:2017.07.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位阶:部门工作文件 法规类别:保险综合规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063号建议的答复 (人社建字〔2017〕105号)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063号建议的答复 人社建字〔2017〕105号 您提出的关于养老保险追诉期和自主选择参保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追缴时限问题。《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为劳动保障行政执法时效规定,系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制定。同时,该条按照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063号建议的答复 人社建字〔2017〕105号 您提出的关于养老保险追诉期和自主选择参保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追缴时限问题。《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为劳动保障行政执法时效规定,系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制定。同时,该条按照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