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财预[2013]2607号2013-12-23 各区(县)财政局,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国家金库北京各代理支库: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2]4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
三、京财预[2008]401号文与本文规定不一致的,按本文规定执行。 附件: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 《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2〕40号)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财预〔2012〕453...
京财预[2013]2607号 全文有效 2013年12月23日 各区(县)财政局,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