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的通知(京医保发[2020]41号)4.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医用耗材医疗保险报销政策的通知(京医保发〔2021〕21号)5.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及部分药品临时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医保发〔2022〕15号...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落实《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医保发〔2023〕5号) 认领 Circular of Beijing Municipal Medical Insurance Bureau and Beijing Municipal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Bureau 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参保人员按照《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的补充通知》(京医保发〔2021〕22号)规定定向使用个人账户。 2022年9月1日前已分配的个人账户资金仍可支取。 (三)自2022年12月1日起,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的符合个人账户使用范围规定的相关费用。参保人员配偶、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