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2021年7月2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3号公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统称三包)责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
第一条 为了保护家用汽车产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简称三包)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是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的基本要求。鼓励家用汽车产品经营者做出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十三条修理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修理记录存档制度.书面修理记录应当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提供给消费者. 修理记录内容应当包括送修时间,行驶里程,送修问题,检查结果,修理项目,更换的零部件名称和编号,材料费,工时和工时费,拖运费,提供备用车的信息或者交通费用补偿金额,交车时...
第一条 为了保护家用汽车产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简称三包)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是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的基本要求。鼓励家用汽车产品经营者做出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央广网北京8月4日消息(记者 明艳)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第43号令,公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该规章在2013年施行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基础上,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已经2021年3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4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局长:张工 2021年7月22日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2021年7月2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3号公布)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了保护家用汽车产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简称三包)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是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的基本要求。鼓励家用汽车产品经营者做出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第一条 为了明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统称三包)责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三包责任由销售者依法承担。销售者依照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