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9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的决定》,明确了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营运证,以及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审批取消后相关的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