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险人向投保人介绍条款,包括保险责任、赔偿限额、责任免除等内容。 2. 明确说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的各分项赔偿限额。 3. 明确说明医疗费用审核标准。 4. 告知投保人不要重复投保交强险。 5. 提醒有挡风玻璃的机动车的投保人将保险标志贴在车内挡风玻璃右上角;摩托车、拖拉机的驾驶人要...
对于续保业务,投保人需要提供上期交强险保险单原件或其他能证明上年已投保交强险的书面文件.未建立交通事故责任交强险信息平台的地区,投保人不能提供机动车上年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记录的,保险人不给予相应的费率优惠;建立交通事故责任交强险信息平台的地区,根据信息平台记录的信息相应浮动费率. ...
三、交强险必须单独出具保险单、保险标志、发票。保险单、保险标志必须使用保监会监制的交强险保险单、保险标志,不得使用商业保险单证代替。 四、投保人因交强险保险单、保险标志发生损毁或者遗失申请补办的,保险人应在收到补办申请及报失认定证明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补发相应的交强险保险单、保险标志;并通过...
青岛交强险理赔、交强险承保实务规程要点 第三节 保险费计算 一、保险人必须按照保监会审批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方案(以下简称交强险费率方案)计算、收取保险费。 二、投保短期保险的,按照短期月费率计算保费。 三、保险费必须一次全部收取,不得分期收费。 四、除保监会审批的交强险费率方案中费率浮动...
依据是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交强险承保理赔实务规程要点》,该规程规定,保险公司应告知投保人不要重复投保交强险,即使多投也只能获得一份保险保障。并规定投保人因重复投保解除交强险合同的,只能解除保险期间的起期在后的保险合同,保险人全额退还起期在后面的保险合同,保险人全额退还起期在后面的保险...
第一章 承保实务规程 第一节 说明和告知 一、保险人向投保人介绍条款、履行明确说明义务 (一)向投保人介绍条款,主要包括:保险责任、各项赔偿限额、责任免除、投保人义务、被保险人义务、赔偿处理等内容。 特别对责任免除事项,要向投保人明确说明。 (二)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