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被认定的造假事实源于2015年12月,亚太药业耗资9亿元收购上海新高峰100%股权。随后,上海新高峰成为亚太药业全资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通过此次收购,亚太药业得以涉足CRO领域,上海新高峰也成为上市公司的重要利润来源。2016-2018年,亚太药业营收分别为8.63亿元、10.83亿元和13.10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25亿...
2018年4月19日,天健所对亚太药业2017年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8]2968号),审计收费75万元,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赵海荣、陈勃。2019年4月25日,天健所对亚太药业2018年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9]4218号),审计收费80万元,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周小民、陈勃。 二、亚太...
客户财务造假未尽责执业 天健所领“罚单” 1月17日,浙江证监局网站披露2022年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亚太药业2017年、2018年财报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及相关人员开出“罚单”。 天健所为亚太药业2017年、2018年财报提供审计服务。2018年4月19日,天健所对亚太药业2017年财报出...
其中,亚太药业(002370)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较为典型。本案是一起上市公司子公司财务造假的典型案件。2016年至2018年,亚太药业收购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虚构业务往来,累计虚增收入4亿余元,虚增利润近2亿元。本案提示,子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是上市公司整体信息披露质量的重要基础,上市公司应当...
在持续一年多的立案调查后,亚太药业(002370.SZ)子公司连续三年财务造假事实被认定。3月1日,亚太药业公告称,公司已于2月26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经查明,2016年-2018年期间,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新高峰在未开展真实业务的情况下,确认来自多家客户的销售收入,并通过第三方...
在持续一年多的立案调查后,亚太药业(002370.SZ)子公司连续三年财务造假事实被认定。 3月1日,亚太药业公告称,公司已于2月26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经查明,2016年-2018年期间,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新高峰在未开展真实业务的情况下,确认来自多家客户的销售收入,并通过第三方主体...
在持续一年多的立案调查后,亚太药业(002370.SZ)子公司连续三年财务造假事实被认定。 3月1日,亚太药业公告称,公司已于2月26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经查明,2016年-2018年期间,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新高峰在未开展真实业务的情况下,确认来自多家客户的销售收入,并通过第三方主体...
在持续一年多的立案调查后,亚太药业(002370.SZ)子公司连续三年财务造假事实被认定。 3月1日,亚太药业公告称,公司已于2月26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经查明,2016年-2018年期间,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新高峰在未开展真实业务的情况下,确认来自多家客户的销售收入,并通过第三方主体...
在持续一年多的立案调查后,亚太药业(002370.SZ)子公司连续三年财务造假事实被认定。 3月1日,亚太药业公告称,公司已于2月26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经查明,2016年-2018年期间,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新高峰在未开展真实业务的情况下,确认来自多家客户的销售收入,并通过第三方主体...
在持续一年多的立案调查后,亚太药业(002370.SZ)子公司连续三年财务造假事实被认定。 3月1日,亚太药业公告称,公司已于2月26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经查明,2016年-2018年期间,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新高峰在未开展真实业务的情况下,确认来自多家客户的销售收入,并通过第三方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