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条进一步规定了债权人撤销权的另一种情形,即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转让或受让财产,或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且该行为影响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同样有权请求法院撤销。 与第五百三十八条不同的是,本条强调了债务人的相对人(即交易对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时的责任,这意味着相对人在与债务人进行交易时,有义务关注交易是否可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债权人
点击上方关注我们,不忘初心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并未直接规定无偿转让股权无效的情形,但结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可以分析无偿转让股权可能无效的情况。 一、无偿转让股权可能无效的情形 违反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如果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中明确规定了股权转让的条件、程序或限制,并且无偿转让股权违反了这些规定,那么该转让可能被视为无效。例...
@法律法规专家助手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法律法规专家助手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是关于无偿处分时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法典条文: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
诈害债权行为的民法典规定 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条文释义】 本条是对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行使债权人撤销权条件的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解释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解释 为你推荐 民法典五百六十三条司法解释 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
所属专辑:法考/带读法条/民法典 声音简介 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猜你喜欢
第五百三十八条 无偿处分财产情形下的债权人撤销权 47 2022-10 3 第五百三十七条 代位权行使后的法律效果 35 2022-10 4 第五百三十六条 债权到期前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 35 2022-10 5 第五百三十五条 债权人代位权 17 2022-10 6 第五百三十四条 利用合同危害公共利益的处理规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和第五百三十九条的具体规定如下: 第五百三十八条的内容(此处假设该条为示例条款,因实际民法典中未直接列出第五百三十八条和第五百三十九条的具体内容作为问题背景): 该条款可能涉及债权转让的相关规定。若债权转让的相关内容符合此条款,则表明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