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2月19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制定 2024年5月15日发布)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党委(...
2024年5月15日,中央网信办、中央编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四部门联合公布《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称《规定》),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出台《规定》旨在提高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防护水平,保障和促进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稳定运行。一、《规定》的适用范围?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简称机关事业单...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政务应用,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在互联网上设立的门户网站,通过互联网提供公共服务的移动应用程序(含小程序)、公众账号等,以及互联网电子邮件系统。 第三条建设运行互联网政务应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落实网络安全与互联网政务应...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政务应用,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在互联网上设立的门户网站,通过互联网提供公共服务的移动应用程序(含小程序)、公众账号等,以及互联网电子邮件系统。列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互联网门户网站、移动应用程序、公众账号,以及电子邮件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参照本规定有关内容执行。二、为什么一个党政机关最...
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建设运行互联网政务应用,应当遵守本规定。 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2月19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制定 2024年5月15日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
第一条为保障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简称机关事业单位)建设运行互联网政务应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一条为保障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简称机关事业单位)建设运行互联网政务应用,应当遵守本规定。
管理规定依据《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建设运行互联网政务应用。该管理规定的制定和发布不仅突出强调了政务应用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也为政务应用的安全管理提供了针对性、综合性的办法。
应当加强对互联网政务应用存储、处理、传输工作秘密的保密管理。 第四章 网络和数据安全 第十七条建设互联网政务应用应当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国家密码应用管理要求,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开展定级备案、等级测评工作,落实安全建设整改加固措施,防范网络和数据安全风险。 中央和国家机关、地市级以上地方党政机关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