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林草规〔2020〕2 号,以下简称《规范》)等规定,进一步加强全省草原征占用监督管理,规范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依法保护与利用草原,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贯彻执行《规范》提出以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