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制度,更好解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普通门诊保障问题,切实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
2024年11月1日起,云南省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待遇进一步提高、起付标准降低: 1、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由30元降为20元; 2、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由60元降为40元; 3、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由90元降为60元。 退休人员报销比例提高: 1、在职职工一...
尊敬的参保人,云南省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自2024年11月1日起实施。门诊共济改革不增加社会和参保人缴费负担,通过调整个人账户,增加普通门诊报销待遇,更好体现“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医保互助共济。
在我院只要是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不论是随单位参保还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都属于改革对象,都可以享受门诊共济保障待遇。 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起付线(门槛费)、报销比例、报销额度是多少? 根据2024年11月1日起实施的《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普通门诊待遇进一步提高。 一...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近日下发了《云南省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具体主要内容如下:一、个人账户 1、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不再划入个人账户;说明:本次调整是减少了在职职工的个人账户划入,原有政策在职职工的个人账户划入是由个人缴费+单位缴费划入个人账户两部分构成,现在...
《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 共济保障实施办法》 (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将于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新的政策有什么变化呢??? 听小保给大家慢慢道来 一、降低起付标准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每次普通门诊就诊结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调整为: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下同)20元,二...
『云南省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2024年11月1日起实施,政策答疑来了』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g3NzkwMjc3MA==&mid=2247484898&idx=1&sn=7e6a5646c595a0ebdc8ca55c1f12fc5b&chksm=ceabf5e7e35da1e078a8604a5df5d26fe6aa85239070bb7b364f67bb51bce9a570d3b1dd371b&mpshare=1&srcid=110...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省本级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包括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含门诊检查)以及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病、门诊急诊抢救、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门诊保障、日间手术等。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省本级职工医保全体参保人员。 第五条 省医疗保障局负责省本级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的政策制定。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云南省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 3月31日,昆明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召开“昆明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新闻通报会”,会上明确了自2022年4月1日起,昆明市与省本级同步在昆明地区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改革,同时下发了《昆明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暂行)》...
自2022年4月云南省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启动以来,省医保局全面落实国家医保局推进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工作部署,及时制发实施细则,细化工作措施,深入开展宣传解读,优化管理服务,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结合云南实际,先启动在职职工个人账户部分减计,保持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计入暂时不变,之后再按国家要求逐步调整到位。...